关于专利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要看专利本身保护的是一个什么东西,换句话说,有的东西好保护,有的东西不好保护,化工行业就是一个不是很好保护的行业,所以不好保护的话,对于每年都要化1000多的人民币来维持专利来书,国家单位和企业基本可以对付,对于个人来说,坚持的不多,同时活性炭行业是个可大可小的行业,目前应该说小的还是占多数。% A* s9 R6 W s5 o, h7 A
对于活性炭仅仅追求吸附性能一个方面,我觉得不是好的方向,目前木质活性炭的原料消耗比例,成型后的机械强度,再生的合理性都是需要综合考虑,降低能耗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目前煤焦油的涨价导致煤质定型活性炭加工成本猛增,市场上及其缺乏,煤焦油的涨价就是石油涨价后的直接导致的问题,从年前的800每吨到年后3000每吨,可怕啊。
17、18楼所说的问题,目前确实存在。不过,搞理论研究还是必要的,只是人员得少而精,论文不能只讲数量不讲质量。大部分科技人员应进行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专利制度是世界科技、工业和市场发展的产物,有其合理性。一是有利创新,所有技术都有案可查,抄袭别人,就要侵权;二是促进技术在生产中应用,申请专利和维护专利都需交钱,如果某项专利不能或者不去用于生产,申请人就有经济损失;三是有利于保护发明人的权利,专利文件中谁是发明人一目了然(不过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申请在先的制度,真正发明人自己不知道情况下技术被人窃取,窃取者去申请专利,或者发明人自愿或者被迫让给他人署名,专利法是管不了的,因此真正有用的技术,申请专利前务必保密,在转让前一定得先申请专利。) 5 Z! c) I4 U0 f7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