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华讯行业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atua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湖北安团松香厂向林化网及各位松香界朋友拜年!

[复制链接]
41#
发表于 2004-2-20 16:13:00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没有人能拒绝你
42#
发表于 2004-2-20 19:50:00 | 只看该作者
[em06]哈哈,liuhui小姐,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大朵的桃花[em01]
43#
发表于 2004-2-20 19:52:00 | 只看该作者
可惜"桃花期"已过呀!对吧!前辈.
44#
发表于 2004-2-20 20:06:0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不好意思,我年轻时也早已错过[em06]
45#
发表于 2004-2-20 20:12:00 | 只看该作者
可惜!
46#
 楼主| 发表于 2004-2-23 17:11:00 | 只看该作者
[em06][em00][em00][em00][em00]% k' c% }: a. i* G
这算什么可惜?![em05][em05][em05]% E( r5 y1 @6 f, _5 W
近日,有人在人间仙境、世外桃源的桃花源开办松香厂,收益颇丰,让东晋大诗人陶渊明知道后甚怒,将该松香厂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松香厂51%的股份归他所有。+ }# n/ s* I4 {) |3 T3 N
各位仁君,假若你是法官,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判决?[em10][em10][em10][em24]
47#
发表于 2004-2-24 00:00:00 | 只看该作者
参照市价,责令松香厂交租,陶渊明拥有永久桃花源使用权!
48#
发表于 2004-2-24 08:49:0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手续合法,松香厂赢,否则,呵呵
49#
发表于 2004-2-24 11:37:00 | 只看该作者
我还不知桃树可提炼松香,不知谁还有那个本事?- C9 E3 b9 G% u& e) O
我要是法官的话就把松香厂判给满地金钱,让他天天啃桃花。呵呵
50#
发表于 2004-2-24 11:40:00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我到是可以考虑将松香厂改装成旅游胜地,我想收入应该比松香厂要高的多。呵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申请友链|手机版|华讯行业网 ( 桂B2-20030027  

GMT+8, 2024-11-23 22:56 , Processed in 0.02517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