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涉案金额高达6700万元的“詹富贵合同诈骗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3 z9 P# f# T( P' i/ u p) b/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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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詹富贵系北京京辉文远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他以公司的名义与人签定合同后,采取签发空头支票等手段,骗取两家公司纸张,价值人民币6700万元。 % j9 C; ?; G# s& Q, o1 [/ M
; s$ ~4 Y/ m7 Y7 r( p6 A7 ?: e 法庭上,公诉人起诉称:今年51岁的詹富贵于2002年6月至2004年4月间,化名张明,以北京京辉文远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中国金龙松香集团公司多次订立纸张购销合同。在金龙公司根据合同陆续向京辉文远公司提供纸张的过程中,詹富贵采取部分履行合同,将购进的部分纸张以低于购进价格的销售价售出,为拖延付款签发多张空头支票,使用明显高于项目实际价格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还款抵押担保等手段,骗取金龙松香集团公司的各类纸张,共计价值人民币6700万余元。此外?2003年6月至2004年2月间?詹富贵又以同样的手段骗取北京建发实业有限公司纸张?价值人民币81万余元。 % n" A( r6 M& w; j S : `. @3 E. J0 ^) `4 U. v “我没有罪。”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詹富贵极力否认。詹富贵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根本没有进行合同诈骗,自己只是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还钱。他表示,由于采取滚动式的经营方式,挣了钱再付款,所以在还款的期限上有一定难度。同时,詹富贵还一直强调自己在被捕前还筹划着还款的事情。当公诉人问詹富贵是否开过空头支票时,詹富贵称按照纸张买卖的商业惯例,支票一直在对方的手里,而自己从来没有签过。 7 T1 p+ p' c% Q$ v9 p3 L! \* i4 O9 z6 ^% K
难道詹富贵真的没有能力偿还欠下两个公司的债务吗?庭审中?记者注意到?只要公诉人提及相关账目时?詹富贵就会用“记不得、不清楚、不好说”等一系列模糊词来回答。同时,根据詹富贵本人供述?他做了几十年生意,个人总资产已经达到了上千万。他在河北邯郸等地还有房地产、林场等投资项目,而且投资的部分资金恰恰是在涉案时投入的。 ; X) N- d( ]) `! k8 F4 A: \* Y- y4 ]7 V7 _0 l' D
记者在检察院起诉书的扣押款物清单中看到,詹富贵用诈骗得来的钱财购买了大量的奢侈品,如高档商品房、进口的凌志牌轿车、瑞士名表等。而詹富贵却表示这些东西都是向别人借钱,或是分期付款买的。